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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各位的热心帮助,现在的这些机子都没有给开条,说的第二天就可以取,我想着谁会将自己的东西放着不要呢,没想到今年就出现不少这样的事,在去年倒不多.现在卖不敢卖,看着这些东西他简直成我大爷了,(上边的图片大家看不见重发一个)

[ 本帖最后由 舞飞 于 2008-1-22 16: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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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择我是对我的信任,我对你负责是我的责任。
      让客户慕名而来,满意而归是我的追求。
收的时候要说清楚,大件物品不超个半年,小的3个月,以前没有说是不能随便处理的!最少一年之外!
今天下午有一台放了,近一个月多点的机子拿走了,是个显示器,17的,还有7台还在发愁呢,
你选择我是对我的信任,我对你负责是我的责任。
      让客户慕名而来,满意而归是我的追求。
原帖由 dcdqzjf 于 2008-1-21 20:29 发表
在报纸上登个启事,超过3个月不来认领你有权自行处离
民法通则有此类规定
没有办法,先放好吧
没有办法的,人家来拿时你收保管费,他跟你吵怎么办.我们吃修理饭的,只好忍着.我这里有的电视机放了有二年了.有的也放了一年多了.有个电视修时讲好200元,可是修好了,打电话叫他来拿,他嘴上说来.可就是不来拿.多打了几次电话他竟然不接电话.只好等啊.
没办法 义务保管吧 和气生财呀
原帖由 qiaox.iong 于 2008-1-21 22:53 发表
家有家规,校有校规,你在修理墙壁上打印一份写上;本部修好后1个月不取者每天收2元保存费,超过3个月不取者示为自动放弃,本部就按废品处理,
支持!,还有我这(冰箱内漏)客户说太贵了我不修了,要当废品卖,明天来拿结果3个月还没拿走的!又怎么处理?

[ 本帖最后由 临城修理 于 2008-1-25 09:16 编辑 ]
八年前我修一电钻无人认领
昨天来一老头,说拿电钻.我一头雾水.他说人不死,债不烂
郁闷.
我也烦,东西修好不及时拿走,又占地方,还得保管.看来得贴个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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