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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0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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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动机的保护(GB 50055-93 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93
第二章 电动机 第四节 低压电动机的保护
第2.4.1条 本条为交流电动机保护的概述。条文中有关低压线路保护和电气安全的名词定义详见现行国家标准《电气安全名词术语》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条文说明。
第2.4.2条 本条为相间短路保护(简称短路保护);相对地短路划归接地故障保护。
数台电动机共用一套短路保护属于特殊情况,应从严掌握。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系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规定而定。
第2.4.3条 IEC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473.3.1款中规定,短路保护器件应在每个不接地的相线上装设。当短路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这是必要的。考虑到某些场合,如装有专门的接地故障保护或在IT系统中,可能出现只在两相上装设的情况,本条保留了原规范的基本内容,但明确其条件是不兼作接地故障保护。
第2.4.4条 防止短路保护器在电动机起动过程中误动作,包括正确选择保护电器的使用类别和电流规格两点内容,特予并列,以防偏废。
一、我国熔断器和低压断路器标准中,均已列入保护电动机型,低压熔断器的分断范围和使用类别用两个字母表示。第一个字母表示分断范围(g——全范围分断能力熔断体,a——部分范围分断能力熔断体)。第二个字母表示使用类别(G———般用途熔断体,M——保护电动机回路的熔断体)。如“gM”即为全范围分断的电动机回路中用的熔断体。
二、关于熔断体的选择,原规范沿用了起动电流乘计算系数的方法,实际上是苏联所用的除计算系数法的变型。苏联熔断器品种单一、稳定,用这种方法是简便可行的。我国熔断器品种繁多,且处于更新换代之际。由于各种熔断器的安秒特性曲线差别很大,甚至同一品种也要按电流分档,故难以给出统一的系数。这问题在编制原规范时就已存在。如条文说明的参考表中有5个品种,共10档电流,分轻重载两种情况,虽已够繁,仍未能包括当时正在试制的几个品种。时至今日,熔断器标准已靠拢IEC,引进的NT型,统一设计的RTI2型、 RTI4型等己开始推广,而原有的若干品种仍在普遍应用,数据势将翻番。计算系数过多就失去优点,按电流分档则难免试算。与其如此,还不如给出直接查曲线或在手册中给出具体的查选表格。例如《工厂配己电设计手册》列出了不同规格的熔断体在轻载和重载起动下的容许电流,这种做法造表虽繁,使用方便,建议推广。
三、采用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的瞬动元件时,应考虑电动机起动电流非周期分量的影响。非周期分量的大小和持续时间取决于电路中电抗与电阻的比值和合闸瞬间的相位。根据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1971年对52台电动机直接起动电流的测试结果,起动电流非周期分量主要出现在第一半波,第二、三周波即明显衰减,其后则微乎其微。电动机起动电流第一半波的有效值通常不超过其周期分量有效值的2倍,个别可达2.3倍。由于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动作与断路器的固有分断时间无关,故其整定电流应躲过电动机起动电流第一半波的有效值。原规范规定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的整定电流应取电动机起动电流的1.7~2倍,这数据偏小,已发生过误动作。基于上述理由,并考虑了动作电流误差,故本规范将其加大到2~2.5倍。
第2.4.5条 关于TN、TT和IT系统中接地故障保护的具体要求,已列入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本条不再重复。但采用漏电电流保护时,应考虑电动机突然断电可能引起的后果;必要时,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所列的其他间接触电保护方法。
第2. 4. 6条本条中的过载保护用来防止电动机因过热而造成的损坏,不同于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的线路过负载保护。
一、过载是导致电动机损坏的主要原因。过载引起的温升过高,除危及绝缘外,还使定子和转子电阻增加,导致损耗和转矩改变;由于定子和转子发热不同而使气隙减少,导致运行可靠性降低甚至“扫堂”。在为编制原规范而进行的调查中,收集到国内许多因过载保护不善而烧坏电动机的实例。这类情况国外亦有,以至美国《电气建设与维护》杂志称,大约电动机故障的95%是由过载产生的过热所致。当然,以上所称“过载”是广义的,即包括机械过载、断相运行、电压过低、频率升高、散热不良、环境温度过高等各种因素。但无论如何,过载保护的必要性是肯定的。因此,电动机,包括不易机械过载的连续运行的电动机,应尽可能装设过载保护。
二、目前常用的过载保护器件用于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时:整定困难,效果不好。条文规定上述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是为了照顾现实情况。如有运行经验或采用其他适用的保护时,仍宜装设,此外,某些场合下断电的后果比过载运行更严重,如没有备用机组的消防水泵,应在过载情况下坚持工作。
第2.4.7条 交流电动机过载保护器件最普遍应用的是热继电器和过载脱扣器(即长延时脱扣器)。较大的重要电动机亦采用交流继电器,通常为反时限继电器,用于保护电动机堵转的过载保护时,可为定时限继电器,其延时应躲过电动机的正常起动时间。
常用的过载保护器件简单、价廉,但也难免存在缺点。如热继电器的双金属片与电动机的发热特性不同,导致过载范围内动作不均匀;过电流保护在低过载倍数下的动作时间明显低于电动机的允许时间,使整定困难;此外,两者均只反应定子电流,对其他原因引起的过热不能保护。显然,直接反应绕组过热的温度保护(如PTC热敏电阻保护)及其改进型温度——电流保护,是比较合理的。国外还推出了带微处理器的保护设备。微处理器能用复杂的算法编制程序,精确地描述实际电动机对正常和不正常情况的响应曲线,能保护多种起因的电动机故障,并有许多监控功能,例如:运行过载、起动电流和时间、多次起动或制动产生的热积累、限制加速时间和电流、断相、堵转、相不平衡、欠电压或过电压、欠负载或负载丢失、绕组温度和轴承温度、超速或低速、接地故障等等。为适应电动机的保护设备的迅速发展,条文中列入了温度保护或其他适当的保护。
根据低压电动机起动器产品标准,利用流过继电器或脱扣器的电流产生的热效应(包括延时)而反时限动作的继电器或脱扣器称为“热过载继电器”或“热过载脱扣器”,为照顾当前习惯,条文中简称为“热继电器”,并把热过载脱扣器和电磁过载脱扣器等统称为“过载脱扣器”。
第2.4.8条 本条补充了选择过载保护器件的一般要求。此外,某些起动时间长的电动机在起动过程的一定时限内解除过载保护的做法,早已在实践中应用,现亦补入条文。
第2. 4. 9条 在过载烧毁的电动机中,断相故障所占比例很大,根据参考资料称,在美国和日本约占12%,在苏联约占30%;而在我国则明显超过以上数字。这与断相保护不完善有直接关系。原规范限于当时电器水平,对断相保护的要求是偏松的。加上好多单位连这些规定也未认真执行,致使因断相运行每年烧毁大批电动机,已引起多方面人士的关注。基于上述情况,并考虑到电器制造水平的发展,本规范对断相保护作出了较严的规定。
关于用低压断路器保护的电动机,本条规定宜装设断相保护,不再用原规范中“可不装设”的提法。据发生断相故障的181台小型电动机的统计,因熔断器一相熔断或接触不良的占75%,因刀开关或接触器一相接触不良的占11%,因电动机定于绕组或引线端子松开的占14%。由此可见,除熔断器外,其他原因约占25%,仍不容忽视,但对用熔断器和低压断路器两种情况宜适当加以区别(用语分别为“应”和“宜”)。
关于定子绕组为星形接法的电动机,本条取消了原规范中“可不装设”’的规定。断相运行时,电动机绕组中流过的不平衡电流包括负序分量,而在转子中负序电流的频率接近电源频率的两倍,致使定子电流不能正确反映转子的发热。断相运行时,普通三相热继电器只有两个热元件流过电流,由于驱动力减小,使动作电流的下限上升10%。虽然星形接法的电动机的线电流与绕组电流一致,但因上述两点影响,它在断相时并不能反映电动机的实际发热,亦不能使普通三相热继电器正确动作。因而不能认为星形接法的电动机不需要断相保护。再者,按现行标准,定子绕组为星形接法的电动机只有两类:132kW及以下的冶金及起重用笼型和绕线转子电动机、3kW及以下的Y系列电动机,均己在二款中包括,更无分列的必要。
此外,“经常有人监视能及时发现故障”对连续运行的电动机是难以做到的;如为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则已包括在二款中,故一并删去。
第2.4.10条 交流电动机装设低电压保护是为了限制自起动,而不是保护电动机本身。当系统电压降到一定程度,电动机将疲倒、堵转,这个数值可称为临界电压,并与电动机类型和负载大小有关。根据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资料,临界电压与额定电压的比值如下:在额定负载下,笼型电动机为0.67,绕线转子电动机为0.71,同步电动机为0.5;在额定负载的80%下,同步电动机为0.4;在额定负载的50%下,异步电动机为0.4左右。低电压保护的动作电压均接近临界电压(欠压保护)或低于以至大大低于临界电压(失压保护——低压电动机应用甚广)。由此可见,在系统电压降到低电压保护的动作电压之前,电动机早已因电流增加而过载。低电压保护可归纳为两类: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电动机自起动(包括短延时和长延时);为保证重要电动机能自起动,切除足够数量的次要电动机(瞬时)。
原规范中短延时低电压保护的时限为0.5s,为配合自动重合闸和备用电源自投的时限,与继电保护规程协调一致,现改为0.5~1.5s。原规范中长延时低电压保护的时限为5~10s,考虑到某些机械(如透平式压气机)的停机时间较长,现改为9~20s。过去年代,由于条件所限,电磁式继电器的延时不超过9s;70年代以来,随着多种继电器的发展,数十秒的延时已容易做到。
第2. 4.11条按有关规范间的分工和本节的适用范围,本条仅涉及低压同步电动机。近来,低压同步电动机产量减少,订购困难,但考虑到在某些场合仍有应用价值,为保持规范的完整性,条文中做些原则规定还是必要的。过去,低压同步电动机都采用定子回路的过载保护兼作失步保护。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发展,在转子回路中装设失步保护或失步再整步装置等是可行的,因此,条文中列入了这些内容。此外,当同步电动机由专用变频设备供电时,特别是具有转速自适应功能时,失步情况与由电力系统供电时不同,可另行处理。
第2.4.12条 直流电动机的使用情况差别很大,其保护方式与拖动方式密切相关,规范中只能作一般性规定。美、苏等国的法规、规程中亦如此处理。条文中“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这里的“过载保护”亦包括保护电动机堵转的过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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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很有心的一位师傅!
互相学习 共同提高
欢迎你和我交流工业控制和电子电器维修技术,也希望能成为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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